第一章 总则
一、 本会简介
北京忽灵架太极拳研究会隶属于北京万坤太极拳社,是由拳社总教练、忽灵架太极拳第五代传人刘万坤老师创建的,其目的是为了更好的传播这一古老的拳种,使更多人了解、认识忽灵架太极拳,让这项有悠久传统和民族文化特色的运动得到更好的发展,使她成为全面健身运动的一项重要补充。
忽灵架太极拳发源于河南焦作市温县北冷乡,流传于河南省焦作市的温县一带,由王赐信先生得自赵堡陈清平传授而创编。
忽灵架太极拳是根据太极阴阳学说作为理论基础创造出来的,它在架形上以太极十三式气功为基础,结合外形一圈一太极循环往来,无始无终,分大圈、小圈、横圈、竖圈、肩圈、胯圈、膝圈、足圈、转换圈、折叠圈、圈内圈,一动四肢百骸皆有圈。
忽灵架太极拳在练法上刚柔并举、开合明显,开劲为哈、合劲为哼,结合步法上有促步、跌步、跃步、挚步、箭步。击人时,有圈击、三角击人构成,以脚跟为中心,紧凑而开展、招招灵活多变、刚柔相济、接骨斗榫、一动无有不动、由圈走方、由方归圈、大引大合、卷放开合、回落自然。
忽灵架太极拳是太极拳中的奇葩,它风格独特,忽灵劲运用直接的表现在套路中,于转弯、换劲、折叠处、发劲要求一个“抖”字;换劲、转弯要求一个“灵”字;再加秘传太极十三式气功,以养内气、通关节、化三丹田归一、打通任督二脉,以至神明。久练此拳可健体、祛病、防身、击敌归于一身。
二、 本会宗旨
弘扬忽灵架太极拳,崇尚武德、研究技艺、不断总结理论、继承和发扬前辈传统拳法发展太极拳,并积极推广,造福人类。
三、 本会职能
积极广传统忽灵架太极拳,开展学术、技法的研究和交流,组织和安排会员参与各种太极拳学习和交流活动。
第二章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
一、 会员等级
1. 普通会员
凡参加第一期忽灵架太极拳培训课结业后,继续报名学习者,自动转为本会普通会员。普通会员按照付费标准分为A、B、C三级:
a) 普通C级会员:每次缴纳一个学期学费(1200元/20次/每期,会员85%折)的学员。
b) 普通B级会员:每次缴纳一个学年学费(4000元/每年)的学员;
c) 普通A级会员:一次性缴纳三个年学费(12000元)的学员。
2. 高级会员
按期缴纳学费学满12期,或按年缴纳学费学满三年的学员,缴纳高级会员费后,成为本会高级会员
3. 终身会员
期满三年的高级会员,缴纳终身会员费后,转为本会终身会员。
二、 会员的权利
1. 普通会员
l 普通C级会员权利
按期缴纳学费(1200元/每期,会员85%折)的学员,从第二期起自动转为本会普通C级会员,享有如下权利:
a) 学费按85%折收取;
b) 拥有参加本会普通太极拳培训班每期20课次的权利。
l 普通B级会员权利
按年费缴纳学费(4000元/每年)的学员为本会普通B级会员,享有如下权利:
a) 可在本会普通太极拳培训班参加为期一年的学习和训练,次数不限。
b) 经刘万坤老师认可的递贴弟子,可获得刘万坤老师赠送的10次单独辅导机会,有效期一年。(需要预约,预约时间为普通培训课的课外时间)
l 普通A级会员权利
一次性缴纳三年学费(12000元)的学员为本拳社普通A级会员,享有如下权利:
a) 可在本会普通太极拳培训班参加为期三年的学习和训练,次数不限。
b) 经刘万坤老师认可的递贴弟子,可获得刘万坤老师赠送的50次单独辅导机会,有效期三年。(需要预约,预约时间为普通培训课的课外时间)
l 拥有参加本会举办的竞赛、交流以及各项活动的权利。
l 有优先获得本会内部书藉及影像资料的权力。
2. 高级会员
l 每年缴纳会费(当年培训年费的25%折)后,可免费任选拳社在京普通太极拳培训班长期学习。
l 拥有参加本会举办的竞赛、交流以及各项活动的权利。
l 有优先获得本会内部书藉及影像资料的权力。
l 拥有本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。
l 监督批评本会工作,提出意见和建议。
l 入会自愿,退会自由。
3. 终身会员
l 每年缴纳会费(当年培训年费的5%折)后,可免费任选拳社在京普通太极拳培训班长期学习。
l 拥有参加本会举办的竞赛、交流以及各项活动的权利。
l 有优先获得本会内部书藉及影像资料的权力。
l 拥有本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。
l 监督批评本会工作,提出意见和建议。
l 入会自愿,退会自由。
三、 会员的义务
1. 遵守本制度,按时缴纳会费的义务。
2. 有宣传忽灵架太极拳、宣传本会的义务。
3. 有维护各门派之间、各组织之间、个人之间和睦相处共同发展的义务。
4. 有学习武德,刻苦研练太极拳、不断提高水平、遵纪守法的义务。
5. 有向本会提供发展方向和创新思路的义务。
第三章 拳社负责人
1. 会长
本研究会会长: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。
会长行使职权:
a) 制定本会发展目标;
b) 领导本会工作,代表本会签署重要文件;
c) 任命秘书长和总教练;
d) 审批工作计划和内部管理规章制度;
e) 检查各项会议决议的落实情况,主持召开本会全员大会。
2. 秘书长
本会秘书长:由会长任命产生,并在会长领导下开展工作。
秘书长主要职责:
a) 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;
b) 负责会员人事管理;
c) 协调各分支机构、代表机构开展工作;
d) 拟订内部管理规章制度,报会长审批;
e) 向会长和会员汇报工作情况;
f) 领导外联部工作
g) 处理其他日常事务。
3. 总教练
本会总教练:由会长任命产生。
总教练主要职责:
a) 任命教练员,领导训练部工作;
b) 制定培训计划,确保培训质量;
c) 完成各项竞赛、交流活动计划;
d) 向会长汇报工作情况。
本制度于2011年9月1日正式发布实施
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北京忽灵架太极拳研究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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